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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支持分布式应用项目补充申报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转发《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支持分布式应用项目补充申报的通知》的通知合中小微商﹝2023﹞14号 各会员企业及相关企业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政办秘〔2022〕30号)及政策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在上半年申报基础上,开展支持分布式应用条款补充申报。现将就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支持分布式应用项目补充申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企业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经信局的要求,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安排专人认真申报各项支持支持;也请相关企业服务机构企业积极协助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项目申报咨询: 安徽君周科技有限公司 张云峰 18656536135 安徽佰腾智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韦兴芳 13865945229 合肥智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黄 斌 18119606433 法律相关咨询: 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 钱 勇 17368839002 AAA级信用企业申报咨询: 合肥市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中心 郑主任 13635654786
合肥市中小微企业商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二日
关于开展2022年度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支持分布式应用项目补充申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政办秘〔2022〕30号)及政策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在上半年申报基础上,开展支持分布式应用条款补充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针对政策第五条支持分布式应用,项目并网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0日。 二、申报时间 申报主体于2023年8月10日至8月27日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于9月10日前完成项目初审和推荐。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主体登陆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https://hfcyzc.hfceloan.com/frontPage),完成注册后,按照光伏产业若干政策和实施细则要求,在系统中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提交至申报主体登记注册所在县区经信部门审核;根据县(市)区、开发区相关部门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 2.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按照光伏产业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和本次申报通知要求,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行文推荐至市经信局,随文报送各项目修改完善后的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并在光伏产业若干政策资金申请表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意见一栏盖章。 四、申报材料相关说明 在实施细则明确的申报材料基础上,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一步规范如下: 1.供电部门出具的并网验收意见,可以是供电部门出具的并网意见单、并网验收报告、工程竣工检验意见单等文件,包含并网时间和电站容量等信息。同时需提供与供电部门签订的购售电合同。 2.项目建设合同需准确显示投资关系,并提供光伏组件、逆变器等主要产品采购合同及票据,便于确认项目投资主体;对采用EPC模式建设的项目,需提供总包单位光伏组件、逆变器等主要产品采购合同及票据;如总包单位采用批量采购等方式,不能区分该电站光伏组件、逆变器等采购合同和发票,需提供总包单位主要光伏产品的批量采购时间、主要品牌和型号等情况。 3.如提供建筑规划许可证等其他房屋产权证明文件,需准确显示申报项目所在位置信息。 4.增加提供电站建成验收后的航拍全景图。
附件: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10日
(咨询电话:63538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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